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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7日,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抓获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林某,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2022年4月1日凌晨00时07分许,林某喝完酒后,临时有事想要出门下,想着自己平常酒量还行,就喝了几瓶啤酒而已,便存着侥幸心理驾驶小车上路了。当驾车到三卞村路段时,手机掉了,想要捡起来,加上酒劲上脑,一不小心撞上了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,造成车辆及路边店面玻璃门损坏的单方交通事故。路过的群众见状,赶紧报警。接到报警后,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快速出警,立即赶往现场,询问林某有没有受伤,可林某支支吾吾,眼神躲闪。细心的民警隐约闻到了她身上的酒气,及时将其送到县医院检查并进行抽血送检。经检验鉴定,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7.4mg/100ml,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,涉嫌危险驾驶罪。4月7日,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林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南靖交警提醒:生命无价,酒后禁驾!酒后驾驶车辆,因酒精麻痹作用,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会降低,极易发生交通事故。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,请勿酒后驾车导致路上添悲,切实做到珍爱生命,远离酒驾,平安回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