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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南靖县】出租银行卡能赚钱?南靖两男子因此获刑

原创 超级管理员2022/04/25 20:45:43 发布 IP属地:未知 来源:南靖县公安局 作者:蔡淑娇、陈艺真 31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

       因缺钱出租银行卡赚抽成,犯罪嫌疑人陈某(男,南靖县人)、徐某(男,南靖县人)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、2021年11月17日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南靖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;2022年3月4日,被南靖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决九个月、十个月。

       2020年10月,徐某下载了一个叫“撩妹”的聊天软件,并且在这个聊天软件里加入了一个红包赌博群,当时群里有一个昵称叫“奔驰女”的网友,她是该红包赌博群的群主,在群里收购银行卡用于给网络赌博转账使用。徐某当时正好缺钱便向“奔驰女”咨询,“奔驰女”告诉徐某银行卡出租之后,可以赚抽成。徐某心动了,但是徐某因为欠债被起诉,银行卡被冻结无法使用,于是徐某就向朋友陈某借银行卡,还告诉其有报酬,陈某听了也就一口答应了。几天后,陈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拿给徐某,随后徐某将该卡的信息均报给了“奔驰女”,“奔驰女”便使用徐某提供的信息登录手机银行并完成网络赌博转账,徐某获利1万5千余元,陈某没有获利。

一个月后,该卡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银行冻结,犯罪嫌疑人陈某、徐某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、2021年11月17日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南靖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;2022年3月4日,被南靖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决九个月、十个月。

       警方提示:请勿贪图小利将银行卡、手机卡出售、出租、出借给他人,如果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,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成为犯罪分子的“帮凶”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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